发布日期:2026-05-05 10:40 点击次数:66
从海关总署获悉,近日,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林草局,首次发布《口岸重点管控外来物种名录》,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。这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,基于海关多年口岸查获情况,经过专家多轮严谨科学的评估论证,最终确定首批需在口岸实施重点管控、具有潜在入侵风险的外来物种清单,包括昆虫、软体动物、鱼类、两栖动物等4类21个科(属、种)。(央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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